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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振英:用心用情用力 传递检察温度

新即墨 新闻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来源:新即墨

  房振英,1988年3月出生,现任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助理,始终秉持“工匠精神”,勤学、善思、担当、敬业,甘愿作为民司法的“贴心人”、打击虚假诉讼的“螺丝钉”、做强精准监督的“急先锋”、促成和解息诉的“和事佬”,先后荣获第一届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能手、最美女政法干警、优秀检察官助理等荣誉称号。

  她是为民司法的“贴心人”

  “群众事情无小事”,房振英在司法工作中始终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上。2022年,协助办理一起62名农民工支持起诉案,她拿着沉甸甸的案卷,明白这关系着62名农民工的薪酬,更关系着62个家庭的权益,她下决心将案子高质高效办好。她一方面稳定农民工的情绪,另一方面到相关单位协助调取工资单等关键证据,最终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讨薪160余万元,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刊发。
  “每个案件都关系一个家庭、一个群体,案子可以冷冰冰的,但办案人的心不能没有温度,将心比心才能真正暖人心。”这段办案经历,让房振英更加深刻感受到身上的责任。

  她是打击虚假诉讼的“螺丝钉”

  要真正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业务,需大量知识储备和时间经验积累,房振英努力做到勤学不怠、学以致用,并努力将案件办到极致、办成精品,争做司法办案的“工匠”,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深耕业务之余,房振英还承担着部门的材料工作,她撰写的多篇案例被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采用。
  秉持着“时时监督,件件监督”原则,以高度的敏感性和警惕性认真做好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在协助办理的涉机动车保险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时,房振英发现当事人“自导自演”制造虚假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得知线索后,立即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提前介入调查,固定证据,调取银行流水,理清获得的赔偿金及资金去向,证实涉案的保险事故是人为制造,据此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条。于是,向法院制发2件再审检察建议,均获采纳并改判。该案还入选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机动车保险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典型案例。

  她是做强精准监督的“急先锋”

  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中对法院裁判结果监督的职能,可以说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2023年,房振英协助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矛盾重重,案情错综复杂,当事人也非常不配合,她没有畏难发愁,迎难而上,在准确厘清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多次与当事人沟通释法说理,耐心阐明检察机关的职责,终于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和配合,高质高效完成调查取证工作,为案件得以改判奠定坚实的证据基础,最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20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房振英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融法理情于办案全过程,办好每一个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看到当事人脱离债务,房振英为自己的坚持倍感欣慰,而想起当事人曾身陷巨额债务却不自知,她更加笃定无论何时都要坚守正义、为民司法的决心。

  她是促成和解息诉的“和事佬”

  法律不是冰冷的,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精度、人性的温度、检察的厚度,是房振英在民事检察工作中的坚持。民事检察工作面对的通常是情绪比较激动、矛盾纠纷突出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认为自己于法有据,不肯退让。为促成检察和解,实现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转变,房振英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全程。
  在协助办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时,为尽快化解矛盾,即墨区检察院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公开听证会。其他当事人明确表示不会参加听证会,房振英反复向其阐述如果不参加听证会不进行举证,有可能会承担的不利后果。最终,其他当事人同意配合检察工作。听证会上,房振英协助检察官逐一展示说明梳理的证据,得到双方认可,最终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
  “时光不负有心人,星光不负赶路人。”从检六年,房振英从一名懵懂的检察新人成长为讲政治、精业务、严作风的业务骨干,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干警的忠诚担当。